2008年3月16日 星期日

寫作與學習(下)

上周提到Derrick Jansen所著的《Walking on water》, 是批評美國的公立教育制度的少數書籍之一。他反傳統的教學模式可謂耳目一新;而他所提倡的寫作技巧更進一步反映出他的啟發性思考。  

對於寫作,身為作家的Derrick Jansen曾幽默地比喻︰怎樣的寫作才算好文章?「就是會令我讀得欲罷不能,寧願花時間追看也不願享受性愛 (prefer reading over sex)。」因此,寫作第一律便是︰千萬不要令讀者感到沉悶。  

要文筆流暢及自然,作者必須做回自己,寫自己感興趣的事─試問連作者對題目也感沉悶,又怎可能引起讀者的興趣?渴望寫作的強烈程度,應該好像喪命也在所不惜 (writing to die)。透過抓緊文中的精粹,製造懸念,才能迷住讀者。同時,文句要精簡,切忌多餘的廢話。  

另外,不要只說而不舉例 (Don't just show, but tell)。假如是寫故事,要以文字繪出具體明確影像,捕捉當下的感覺,才能令讀者置身其中。  以人物交流來說,好的對話不應你說一句我說一句;相反,要拿談話的中心思想,擴闊溝通空間─好像拋石子過河,恰到好處,不多不少。太多對話只會過於累贅。  

寫作要清楚(Clarity),才能使讀者跟作者思考路線大致相同 (on the right track)。做好題目的資料搜集,可以避免引起誤會。預測讀者的反駁,更可以進一步修正邏輯的矛盾或論據的不足。即使是寫故事,我們也要懂得批判性思考。Derrick Jansen曾給學生一個有趣的寫作練習︰在同一場景,以不同角色來描述故事。  

以警匪槍戰為例,學生可以選警察及賊匪為第一身 (first person),但其實也可以從路人甲、小狗、車子甚至街邊的燈柱的角度去看故事。  

他又以名導演「緊張大師」希治閣的電影驚魂記(Psycho)作例子,提到戲中有很多合情合理的轉移位,說明他善於以不角的角度去拍故事。  

大部分人認為,文字是溝通的方式之一。Derrick Jansen強調,每個人有不同的聯想,很難完全以文字表達感覺,或以它們代替實際經驗 (actual experience);作者的責任應是引渡讀者嘗試去感受。而一篇好文章最重要是能感染讀者︰除了精彩的內容,還要有情感帶動。最重的是,讀者看完以後對個人的意義是甚麼?(What does that mean to me?)。  

寫作可以模仿,而手抄名家作品也能讓字詞滲透思想;最重要是吸收精華後用自己的方式表達出來,以免抄襲。每個人心中都有個小宇宙,一起發揮創意寫作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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